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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2017年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核心品牌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6-19 15:39:44    点击数:

桂商运发〔2017〕23号
各市商务局(委):

为深入开展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活动,加快推动广西特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着力培育和打造广西特产品牌的新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升广西特产品质品牌,以更多品牌、更好形象开拓全国市场,决定在2017年评选出30个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核心品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经营企业必须是在我区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参评产品必须有在我区注册的注册商标。

(二)参评产品必须是广西特产,该产品2016年度销售额达到400万元以上,销售范围覆盖4个及以上区外省区。

(三)参评产品3年内无抽检不合格现象,经营企业3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参评产品销售量大、市场认可、包装精美、荣誉多、具有广西代表性,经营企业生产规模大、发展前景好、品牌效应强等可优先考虑。

二、评选材料

(一)填写2017年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核心品牌申报表(见附件1)。

(二)参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参评企业2015年度和2016年度总销售额,参评核心品牌产品2015年度和2016年度销售额,提供证明销售额的财务报表或者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 )参评企业2016年度用于宣传推广方面的投资额,提供证明宣传推广投资额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发票、凭证、电子转账单等证明材料均可)。

(五)参评核心品牌产品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六)参评企业或产品获得国际、国家或自治区的奖项和认证(复印件),主要包括政府机构或者政府授权机构颁发的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著名品牌、中华老字号、广西老字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广西名牌产品、广西著名商标以及其他奖项和认证等。

(七)参评核心品牌LOGO图片及简介。

(八)必须提供销售范围覆盖区外4个省区以上的证明材料(如产销协议、店面照片、发货凭证等)。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三、评选程序

2017年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核心品牌评选活动由企业申报、地市初评、公众推选、专家评审、结果公示五个环节组成。

(一)企业申报

本次评选活动以企业自愿申报为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填写申报表和提供评选材料,于2017年6月28日前报送本地市商务主管部门。2016年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核心品牌企业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地市初评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申报材料开展初评,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把关,每个地市择优推荐参评品牌上报自治区商务厅。

(三)公众推选

自治区商务厅将对各地市推荐的参评品牌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参评品牌将集中在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核心品牌专题评选页面和商机广西微信公众号进行统一展示,由网民投票点评,投票持续1个月。

(四)专家评审

自治区商务厅邀请自治区农业厅、旅游发展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以及审计、协会等单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本次参选品牌进行最终评审。评审总分为100分,主要由产品销售20分、销售区域10分、广告投放20分、品牌品质20分、品牌文化价值5分、社会责任5分、网络投票20分等7个部分组成,最终得分根据各部分加权平均算出。

(五)结果公示

本次评选活动按照评审委员会最后审定产生30个2017年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核心品牌,通过自治区商务厅官网、中国商务新闻网、广西新闻网、商机广西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最终评审结果。

四、支持方式

(一)集中宣传推广核心品牌。对2017年度30个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核心品牌在高铁、机场、高铁站、地铁、网络、电视、新媒体等平台上进行持续性、密集化宣传推广,提高核心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塑造成广西特产“名片”。

(二)拓宽广西核心品牌销售渠道。在自治区商务厅和各地市组织举办的各类展销会、对接会、品鉴会,优先考虑核心品牌产品作为重点宣传推广产品,推动核心品牌产品进入大型商超和经销网络,建成长期供销合作,进一步拓宽核心品牌的销售网络。

(三)提供增信等更多人性化服务。自治区商务厅在二维码追溯体系建设、企业增信授信等人性化服务中优先考虑核心品牌,推动核心品牌做大做强做优。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商务局(委)要高度重视本次核心品牌评选活动,广泛发动企业参与申报,我厅将此项工作列为内贸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各市商务局(委)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做到推荐参评品牌数量合理,参评品牌最优。

(二)各市商务局(委)对申报材料要严格把关,认真履行初审职责,推荐产品统一汇总成册(附件1),并将每个推荐参选品牌的申报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电子版压缩打包,于2017年6月23日上报自治区商务厅。

联系人:刘定发,电话:0771-2211850。电子邮箱:395261229@qq.com,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137号广西外经贸大厦2604室。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年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核心品牌申报表

 
      2.2017年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核心品牌申报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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